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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莱山区法院召开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新闻发布会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赵笑楠)为切实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贯彻实施工作,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展,5月30日,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召开学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新闻发布会。莱山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傅家亮,副院长谢明明,刑事审判庭庭长王爱青出席发布会。会议介绍了莱山区法院《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贯彻宣传情况,并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傅家亮介绍,为提高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实效性,莱山法院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彭桂东担任组长的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专题部署会议,对照活动方案要求,研究部署具体措施。要求全院要迅速掀起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热潮,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法》工作,提升法院干警对该法内容的熟知度,增强制度规则的应用能力和打击有组织犯罪的协同能力,以高效审判执行工作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人民群众同有组织犯罪作斗争的法治思维和规则意识,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莱山、法治莱山,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能力和水平。
 
  傅家亮强调,莱山法院结合全区正在开展的“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大竞赛”活动,组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宣讲和教育培训工作。并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进行了学习;将《反有组织犯罪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纳入2022年普法工作中,聚焦重点内容,采用多种方式进行“线上线下”立体宣传。通过法院微信公众号、诉讼服务中心外墙LED大显示屏、悬挂宣传条幅等多种方式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提高人民群众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莱山法院还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将《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手册带到各个核酸检测点,在协助街道进行核酸检测的同时,向居民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出台背景、重要意义、重点内容,讲解相关法律规定,解答群众相关法律咨询,增强群众自我防护、依法维权的意识,得到了群众的一致称赞。
 
  傅家亮表示,下一步,莱山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继续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并与深入开展“两个确立”主题教育、“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和“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相融合,畅树“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大力弘扬“实干创新、拼搏争先”的烟台滨海法院精神,打造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烟台滨海法院名片,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