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治愈心灵的伤
——山东省金乡县司法局开展特殊社区矫正对象个性化心理矫治
山东法制传媒网:(耿瑞)近日,山东省金乡县司法局新来报到了一位这样的矫正对象,他不敢说话、不敢直视、手脚打颤,一副胆战心惊的样子,因为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被判缓刑,在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面对这样的矫正对象,司法所刚开始主观臆断其可能是有精神障碍的患者,后经深入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决定从社区矫正和心理矫治入手,帮助他走出心理阴影。
这位20出头的矫正对象打小就性格内向,不爱交际。父母长期在南方打工,缺乏对孩子的关爱和关注。这次交通事故的发生,给他留下很大的心理阴影,加上对司法部门的畏惧,导致手脚打颤、说话哆嗦。
司法所根据他的个性特点制定了矫正方案,利用每周到所报到的时候开展谈心谈话教育。在每次的谈话中,司法所对他一些错误的想法及时进行纠正,分享一些交通事故的矫正案例,让他相信社区矫正不是一项惩戒强制措施,而是一种教育帮扶。慢慢地,工作人员逐渐感受到了他的内心被慢慢打开,也再没出现手脚打颤的情况。同时,鼓励他把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当做朋友来对待,真心交流。
随后,通过对《社区矫正法》一系列的学习,也让他对社区矫正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大大减轻了他的负罪感,帮助了他更好地走出阴影,融入社会。(山东省金乡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