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黄河滩区安宁,上门调解止纷争
——山东济宁梁山法院法官深入黄河滩
山东法制传媒网:(李亚珍)守护黄河安澜,维护滩区群众生活安宁,一直是济宁市沿黄辖区法院——济宁市梁山县人民法院坚守的职责。5月17日,为调解数起涉黄河滩区安置房问题的纠纷,梁山法院副院长张永杰、立案庭庭长宿艳丽及特邀调解员于桂灵迎着烈日,到黄河滩区迁建的小路口镇黄河新苑社区,上门为群众做调解工作。
梁山县小路口镇菜园村部分村民符合黄河滩区迁建安置政策,在村民入住安置房后,却因房款问题与村委会产生纠纷。该纠纷共涉及9户黄河滩区群众,其中有3户涉及诉讼。县法院调解室进行了初次调解后,纠纷并没有化解。张永杰介绍,该事件涉及黄河滩区群众能否安居乐业,且涉及人数较多,如处理不当,可能在安置人员中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最适宜的方式是采用诉前调解来缓冲、化解纠纷。
为最大程度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提高纠纷化解效率,在了解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梁山法院的法官和调解员来到滩区进行调解。调解现场,法官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细致的询问,耐心解答双方提出的疑问,努力寻找案件调解的突破口。法官从“法理”和“情理”两个角度,站在双方的立场释法明理,最终成功化解了涉及诉讼的3户居民同该村村委会之间的纠纷。其余6户涉及房款纠纷的村民表示,这种纠纷化解方式自己看得清楚、听得明白,愿意按照他们3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办。
迈出来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巡回法庭”和“上门调解”是梁山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道剪影。该院通过上门调解、就地巡回审判等司法服务方式,减轻了群众的诉累,增加了司法公开的透明度,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持续强化诉前调解,不断推出便民利民举措,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关怀与温暖。(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