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玄艳丽)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反有组织犯罪法》,2022年5月1日正式施行。《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为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切实提高全社会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预防和打击有组织犯罪的能力,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司法局认真组织,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一是在任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组织法律援助律师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普及何为反有组织犯罪、制定《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要意义、《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主要内容等知识,同时针对群众提出的法律咨询给予耐心的解答。
二是通过利用LED屏滚动播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并通过法治任城公众号推送《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内容,强化《反有组织犯罪法》普及力度,扩大受众面。
下一步,区司法局将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增强人民群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主动性,变“要我学”为“我要学”,用群众听得懂、传得开的语言,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增强宣传吸引力,提高普法知晓度。(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