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临沂市召开行政复议案件质量评查会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法院 > » 正文

山东金乡县法院:法庭+普法“搬”到群众家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赵璐玮)近日,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孟祥勇在当事人家中进行了一场特殊的庭审。
 
  当事人杨某某在开庭前不久,不慎摔伤导致腰部骨折卧床不能行动,考虑到当事人的身体状况,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孟法官决定把法庭“搬”到当事人家中,开一场巡回审判。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依法有序的陈述案件事实,整个庭审井然有序。
 
  近年来,金乡县人民法院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奉行“让法官多走路 让群众少跑腿”的宗旨,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既方便了当事人诉讼,也能对案件本身起到积极化解矛盾作用,还能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把法治课堂搬到老百姓家中和群众身边,将司法为民、便民、利民工作落到实处。(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