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晓燕 张闰婷)4月24日,山东省日照中院召开知识产权审判情况通报会,向社会发布2021年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有关情况。日照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芳,民三庭庭长尚华分别发布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和十大典型案例。据介绍,2021年,该院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451件,调撤率达83.1%,服判息诉率达97.8%,自动履行率达85.5%。
近年来,知识产权案件审理难度持续加大、数量逐年上升,出现法律适用争议多的审理难点。该院积极适用证据保全制度,强化律师调查令应用,解决知识产权权利人“举证难”问题;出台关于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裁判规则,正确适用法定赔偿制度,支持权利人维权合理支出,破解“赔偿低”问题。通过对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审理首案的大力宣传,有效威慑恶意侵权行为。
为加快办案效率,该院专门成立知识产权速裁快审团队,通过强化诉调对接、指导诉前调、集约送达、集中“云开庭”、适用要素式审理机制等举措,破解案件审理“周期长”等难题。2021年,速裁快审102件,占结案总数37%,平均审理周期22天;30天内审结271件,同比增长122.1%;互联网开庭40件,微信调解161件,电子送达294件,信息化助力办案效率大幅提升。
针对本地小微企业侵犯外地知名企业知识产权案件占比较高的问题,该院及时走访对接企业,向小微企业发送司法建议,帮助小微企业树立品牌意识,走品牌战略之路。创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衔接机制,与市仲裁委联合出台健全完善诉讼与仲裁相衔接的工作机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案件通报、信息共享等机制,统一仲裁与诉讼尺度。构建跨区域协作机制,与青岛中院、市市场监管局签订知识产权保护三方框架协议,开创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跨区域保护协作新局面。
近年来,日照中院坚持“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理念,以“最严格保护”为原则,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全力助推创新驱动发展。下一步,日照中院将继续积极应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和保障。(山东省日照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