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省德州经开区法院“快立快调快结”某村经济合作社诉杨某排除妨碍纠纷一案,德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孙英,经开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王震秀批示肯定。
孙英院长批示:“经开区法院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持司法为民,上门做好调解工作,督促自动履行,高效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不仅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而且保障了市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希望经开区法院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努力实现用一个案件解决一个纠纷,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贡献司法智慧。”
王震秀书记批示:“开发区法院立足于本职工作,积极主动作为,在关键难题解决上,主要同志亲力亲为,勇于担当;彻底化解了多年来想解决而未解决的难题,为市重点挂图作战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良好条件,工作站位高、办法多、效果好,请区直各单位认真学习借鉴。”
基本案情:被告杨某系某合作社成员,其于2002年在该村一处集体土地上种植林木,但其未通过村民民主议定程序,也未与村集体组织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或租赁合同。现因市政规划需征用该地块,某村经济合作社将被告杨某诉至经开区法院,要求其返还集体土地。
3月24日,该案进入诉讼程序后,主审法官考虑到涉案地上附着物影响了市重点民生工程的开工建设,而被告杨某年事已高、参与诉讼多有不便,本着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原则,主审法官及法官助理主动到杨某家中送达民事起诉书等相关法律文书、选取评估鉴定机构,并利用周六的时间主动加班协助评估机构进行实测勘察。开庭当日,法院安排车辆接送杨某参加庭审,开庭过程中,法院对证据材料及评估报告进行质证,对案件的基本事实进行深入调查。庭后,主审法官又与杨某进行深入沟通,并将案件所涉法律规定、案件初步裁判意见向杨某进行释明。之后,主审法官、法官助理又多次前往杨某家中进行现场沟通调解,经过多次耐心细致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杨某于2022年4月6日前清除地上附着物,将涉案土地返还某村经济合作社。法院依法出具了民事调解书,并进行现场送达。
但民事调解书生效后,杨某却心生顾虑并未自动履行。为缩短全市重点项目挂图作战工期,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慧亲自挂帅,利用清明假期时间,带领分管领导、承办法官主动登门调解,释法说理督促履行。但因双方诉求差距较大,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某村经济合作社随后向法院提交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为避免产生产生衍生信访案件,法院依然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执行始终,并同时就该案强制执行工作进行研究,并制定执行预案。最终在法院的耐心调解下,杨某同意自动履行,并于2022年4月20号前将20.7亩涉案地块上的土地附着物清理完毕,最终该案以当事人自动履行圆满结案,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做法及成效:在本案中,经开区法院始终坚持依法办案与全程调解并重,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针对案件的特殊情况因情施策、因案制宜,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确保了市重点工程及时开工建设,有效树立了司法权威,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避免该起案件转化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下一步,德州经开区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持续聚焦群众关切,以打造“五型”机关和队伍建设为抓手,严格按照“五零”岗位要求,践行“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坚持融合推进促发展、促进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辖区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法治力量。(山东省德州经开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