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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东昌府区法院创新诉前调解模式提高办案效率纪实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速”字当先 “质”字为本
  ――山东聊城东昌府区法院创新诉前调解模式提高办案效率纪实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希玉 潘辉)今年以来,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着眼转理念、提速度、降增量,积极创新诉前调解模式,加快办案节奏,取得了明显成效。第一季度,该院立案庭7个速裁团队共审调案件1751件,人均251件,真正实现了“速”字当先、“质”字为本,快节奏、高质量的快审“加速度”。
 
  创新模式转理念
 
  张某与赵某系朋友关系。2017年1月2日,赵某带着朋友贾某前往张某处购买起亚K5轿车一辆。谈好价格后,张某给了赵某4000元的“跑腿费”。本是大家都很满意的一件事,却不想该车辆系涉案车辆,张某为此支付了18000元。张某感觉赵某也需要承担责任,“跑腿费”应予退还,但赵某对此不予认可。于是,张某一纸诉状将赵某告上法庭。
 
  起初,案件经过调解员的调解未果。为尽量在诉前解决纠纷,该院立案庭速裁团队法官赵昕建立微信群又进行第二轮的调解,发现当事人双方都较上了劲,谁都不肯让步,且双方一个在邯郸、一个在上海打工,加之当时疫情形势严峻,致使该案陷入僵局。对此,承办法官未有丝毫的懈怠,将该案的证据材料、双方的辩词又从头到尾看了好几遍,发现辩词当中说到最多的就是出售该车的利润,便把利润当作突破口,重新转变调解思路,将权衡标准由利润分配改为损失分担。随即,法官分别给当事人双方打通电话,耐心而有针对性地向当事人释明案件基本事实、争议焦点及本案的法律适用,并把控当事人的心理状态,不断弱化对立点,终于使双方共同接受赵某承担800元损失的建议,并在微信群里互相道歉,握手言和,当场给付,从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高效办案提速度
 
  今年1月份,刘某某因工作学习需要租赁某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房屋一处,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金价格、交付方式、押金等相关事项,租期为半年。合同签订后,刘某某交纳了房屋押金、租赁费、物业费。在租期届满前两个月,刘某某因故不再租赁该房屋,向某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要求退回房屋押金650元、门禁押金10元及租赁费和物业费1380元,某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拒绝退款。双方协商无果,刘某某诉至法院。
 
  收到案件后,该院立案庭速裁团队法官武素芳认真审阅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认为该案有调解基础,且在诉前调解结案更有利于双方利益,随即和团队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此案虽然标的额不大,但调解工作并不顺利,原被告各执一词,互不让步。为有效化解矛盾,法官和调解员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充分沟通,在全面了解双方心理期望的基础上,提出解决方案。虽然多个方案都被双方否定,但通过办案人员给双方当事人在法律和情理上进行充分释明和疏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同意将原告主张的租赁费、物业费退给原告,还通过手机微信当庭向原告过付400元,至此案件划上了圆满句号。该案当天立案,当天调解结案,真正实现了案件的“加速度”。
 
  多元解纷降增量
 
  “诉前调书”和“诉前调确”是最高人民法院自2022年1月1日开始启用的新案号。据了解,诉前调解成功后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编立“诉前调确”案号,诉前调解成功申请出具调解书的案件编立“诉前调书”案号,与其他“民初”类型的案件一样,均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凡立“诉前调确”案号的案件,免交案件受理费;立“诉前调书”案号的案件,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
 
  今年1月14日,该院立案庭速裁团队白玮法官出具首份“诉前调书”;1月17日,首份“诉前调确”同样出自白玮法官团队。第一季度,该院的7个速裁团队共出具“诉前调书”77份、“诉前调确”210份。据该院立案庭庭长周爱军介绍,“诉前调书”和“诉前调确”案号推开后,“低成本+权威性”优势凸显,“起诉难、诉期长、执行慢”的困扰成为了“过去式”,开辟了诉前调和多元解纷与降增量的新路径,实现了多方共赢的良好效果。
 
  扬鞭奋蹄再起航,击鼓催征谋新篇。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石兰湘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从体制机制上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在案件分流上做文章。一是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先交区工会调解中心进行调解。二是嘉明法庭、郑家法庭、沙镇法庭、凤凰法庭和道交法庭均已设立速裁团队并配备调解员。为了迅速、有效地开展调裁工作,立案庭速裁团队法官将定期下基层与对接法庭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与指导。三是将协调住建、市场监管、银保监局、人民银行等行政机关成立多个能切实解决问题的行业调解组织,在案件进入法院后即进行分流,逐步建立适应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和办案机制的分流调解速裁工作模式。努力在把握机遇中塑造发展新优势,以勇于担当、砥砺奋进、发奋图强的志气,向着全面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奋勇前进。(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