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彦晗)山东省烟台牟平法院紧紧围绕市委“1+233”工作体系和区委“一二三四五”工作思路,立足司法职能,积极为辖区重点企业提供“快准稳”的诉讼服务,推行“宽松软”的担保机制,营创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为谱写“滨海魅力城?现代新牟平”美好篇章贡献司法力量,全力助推牟平重返烟台第一方阵。
提高站位,打好优化营商环境“主动仗”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党组扩大会,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中院提出的“1125”工作思路,把依法保障辖区企业、经济蓬勃健康发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实抓好,找准司法服务企业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增强服务保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强力统筹积极推进。组建司法服务保障“三强”企业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统筹安排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会商研究、协调联动等工作。针对企业诉讼成本高、周期长等突出问题进行深度研判,创新服务保障机制,以实际行动为企业纾困解难,营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领导下沉结对包帮。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三强’”企业发展座谈会,公布7名班子成员作为司法专员,与辖区首批20家“三强”企业现场结对,开展“点对点”联络。司法专员负责定期到包帮企业走访,围绕安全生产、规范内部管理等方面需求,收集意见建议,并在安全生产、劳动争议、品牌保护、合同纠纷等方面,提供针对性帮助和指导,有效预防和减少法律风险。
精准施策,高效化解涉案企业“心头烦”
多元解纷靠前服务。立案庭接收涉“三强”企业民商案件后,第一时间告知司法专员,由其提前介入纠纷调解工作,及时找出纠纷症结,提出调解方案。针对重大疑难复杂纠纷,由司法专员主动与仲裁机构、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行政调解组织等积极沟通,必要时邀请专家学者、技术人员、专业律师等担任特邀调解员,尽量采取案外协调方式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诉讼服务提档升级。升级“肩并肩”服务,导诉员为“三强”企业提供“一对一”的诉讼服务引导,完成网上立案申请、智能诉状要素填写等事项。坚持“专班制”解纷,实行“一案一专班”,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调解未果的,力争30日内审理完结。推行“体检式”司法,对审执过程中发现的企业管理漏洞和经营不规范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找准管理风险点和制度缺陷,督促“三强”企业进一步健全制度、加强管理,促使健康发展。
便利司法减负增效。在不损害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三强”企业实行相对宽松的弹性担保条件,能不查封的就不封、能少封的就少封、能活封的就活封。“三强”企业作为被告的,在限定标的额内,可对其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保全措施;“三强”企业作为原告的,在限定标的额内,可免除其提供担保的义务,切实畅通资金流,提升融资信用,助力“三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
执行助企纾困解难。对涉“三强”企业的被执行案件,尽可能采取灵活手段,对生产资料等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同时,把“三强”企业申请执行案件纳入“快车道”,建立执行专班,坚持线上线下同步查找财产线索,做到能执尽执、应执尽执,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导入速执程序,力争60日内兑现企业胜诉权益。
联动赋能,打出服务保障发展“组合拳”
多部门凝聚协作合力。落实《烟台市牟平区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实施意见》规定,主动与国资、税务、财政等14个部门协调对接,健全完善破产企业税务办理、注销登记、信用恢复等制度机制,实现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指定1名班子成员担任审判长,组建破产审判专业团队,通过规范管理人、召开网络债权人会议等,审慎稳妥推进破产重组案件审理工作,化解重大金融风险。
多层次助力诚信建设。一方面,通过微信公众号、报纸、网络等曝光涉企案件中失信被执行人,引导大众树立良好的法治观念和诚信意识。另一方面,积极完善企业信用恢复机制,畅通企业信用惩戒救济渠道,在败诉企业积极履行义务、与对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等情况下,及时删除企业失信信息、解除限制消费令等,保障企业正常经营权益、生存权益,推动失信信用惩戒向精准化、精细化发展。
全方位营造法治氛围。加大与社会媒体的协作配合,强化以案释法工作,适时宣传涉企业典型案例,及依法保护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深度挖掘司法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亮点工作,营造尊重企业家、服务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努力构建亲清法企关系,推动社会形成尊重、关心、支持企业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山东省烟台牟平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