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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中院:永葆初心本色 展现时代作为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永葆初心本色 展现时代作为
  ——“全国法院先进集体”青岛中院审判监督庭事迹
 
  山东法制传媒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主要负责民商事、刑事案件再审和减刑、假释工作,现有员额法院7名,法官助理和书记员12名,组建两个审判团队。审监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审判监督与减刑假释两大核心,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再审案件分析研判机制、减刑假释等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法院前列。荣获“全国法院特赦实施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全国、全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集体”及“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筑牢忠诚,满足人民群众对审监工作新期待
 
  审监庭推行“党建+审判”工作模式,全力营造“一颗心”向党、“一体化”工作的良好氛围,提升班子整体协同水平,回应人民群众对审判监督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探索构建符合审判规律的支部班子建设机制,以“过硬党支部”为标准,建立支部书记负责、班子成员分工协作的党建工作机制。发挥王婧华、蒲娜娜等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对青年法官助理“一对一”实施“导师式”指导培养。组织开展经验交流会,交流办案经验,转变司法理念,开拓审判工作新思路、新方法。
 
  乘势而上,开拓民商事再审工作新局面
 
  科学配置审判资源,构建“庭室—审判团队—法官”组织框架,明确职责,优化资源,实现与当事人高效沟通,提升审判质量与效率。通过要素审查,对法律关系单一、争议焦点集中的案件先办快办,缩短周期;深化繁简分流,实行“人案三分”,实现“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推进审判管理精细化,完善案件调度制度,加强节点管控和审限管理,提升再审效率。探索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全方位、多层次化解涉企业纠纷,为企业提供优质司法服务。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加大调解力度,增加当事人对调解工作的接受度;重视调解结果的可执行性,减少当事人诉累。全国首创法检合力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机制,《人民司法》《山东法制报》《青岛日报》等先后对审监庭民商事案件调解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履职担当,推动刑事再审纠错取得新进展
 
  树牢法治思维,依法纠正一批社会关注的刑事冤错案件。审理的某区税务局、赵某某等七被告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改判无罪案件,裁判文书被评为2020年度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一等奖、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群众投票全国排名第二。再审改判崔某某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案,被评为2018年“山东法院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十大典型案例”,案例分析获全省法院第八届典型性案例评选三等奖,再审判决书先后获全省法院、全国法院裁判文书评选二等奖,在全国法院系统产生了较大影响。
 
  锐意进取,打造减刑、假释工作新机制
 
  以“打造公正规范、阳光透明、高质有效审判新机制”为工作目标,坚持“四轮驱动”,创新工作机制。严格把握裁判标准,落实实质化审理要求,推进审判公开,大力推动智慧化平台建设,积极探索假释审判机制,确保审判监督工作公正规范,阳光透明,提质增效。减刑、假释工作经验被最高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动态》刊载推广,《人民法院报》头版进行了报道。各项创新举措被《法治日报》等多家媒体刊发,取得良好社会效果。2021年,牵头青岛地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专项整治工作,高质高效完成任务。
 
  奋发有为,探索再审案件分析研判新路径
 
  充分发挥审判监督程序的反向审视功能,建立发改案件分析报告制度,实现发改案件分析的指导作用,以案促学、以纠促防,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瑕疵案件。先后编辑出版《审监再审案例选编》三辑及《刑事再审案例选编》,统一各类案件的裁判标准。组织编写《刑事再审工作手册》,指导全市法院刑事再审工作,发挥再审环节的判例引导与事后监督双重作用,统一了全市法院的裁判尺度。(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