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切实抓好诉源治理工作,促进各类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山东省烟台市福山法院主动融入党委政府领导的社会治理大格局,以“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为抓手,携手中小企业协会、工会、人民调解员等解纷力量,努力打造“法院+”诉源治理新格局。
法院+中小企业协会 深化涉企矛盾纠纷化解
像往常一样,戚律师在上午八点半准时坐在了电脑前,打开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双方当事人登陆调解平台后,戚律师通过音视频方式向双方宣读了调解协议,双方均明确表示同意,并再三表示对戚律师的感谢。这是一件涉及房地产企业及银行的商品房买卖纠纷,接受案件委派后,戚律师研究了案情并多次与指导法官进行沟通,经过反复与当事人协商,这件涉案标的45万余元的案件在诉前成功达成调解协议。
2021年12月下旬,福山法院打造“专业化”特色调解品牌,在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搭建的“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下,在全市率先与中小企业协会合作,引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机制,充分发挥行专调解员的专业优势,开展全流程在线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集中处理疑难复杂的涉劳动争议、金融、公司经营、建筑工程合同、承揽合同等纠纷,全面提升中小企业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截至3月30日,福山法院已通过“总对总”委派中小企业协会案件33件,涉案标的159万余元。
法院+工会 妥善化解劳动争议纠纷
福山法院主动与区总工会沟通协作,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和工会的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建设,顺利调结一批劳动争议类案件。
2021年6月,杨某等10人与烟台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纠纷诉至福山法院,诉讼请求为要求烟台某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工作服押金、未及时缴纳社会保险导致的生育津贴损失和养老金损失等,涉案金额为55万余元。经过对案件初步分析,福山法院认为符合工会调解组织工作性质,主动将上述案件移交福山区总工会特邀调解组织,并对其诉前调解工作进行指导。
6月28日,福山区总工会组织了杨某等10名员工与烟台某公司管理人的现场调解会,调解员在认真听取了原被告双方各自提出的观点与理由基础上,归纳了原被告争议焦点,采取“角色换位调解法”“类案一揽子调解法”和专案调解团队背靠背论证说服等方式,进一步化解原被告之间的分岐。最终,9名原告同意与烟台某公司管理人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在诉前成功化解。
借助工会开展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是福山法院加强诉源治理工作的一项有力举措,“法院+工会”模式下双方优势叠加,既给予了工会组织调处劳动关系矛盾的专业支撑,也为法院有效化解劳动争议纠纷开辟了新路径,有利于劳动争议的快速调解和解决,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法院+人民调解员 助力诉前调解提质增效
“感谢,感谢姜师傅,钱款我们已经收到了,案子也不用起诉了,没想到不出门这么多年的事就给解决了!”视频中内蒙古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连声道谢。
2021年7月,内蒙古某公司与被告烟台某银行支行就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诉至福山法院,涉案金额达50万元。经了解,涉案承兑汇票到期日为2017年9月30日,但是至今未能兑付。当事人系外地企业,希望能尽快解决纠纷,从而保证企业正常运转。经案情分析,福山法院认为本案涉及企业在疫情期间的正常发展,为了迅速帮助当事人解决纠纷,决定将案件转入诉前调解程序,交给了有着多年调解经验的人民调解员姜守强。
因涉案承兑汇票时间较长,调解员联系上被告后,与被告工作人员就承兑汇票兑付事宜进行了反复沟通,最终原、被告确定于7月底在烟台当面沟通相关情况。不料7月底,疫情防控形势出现变化,受疫情防控政策等影响,原告来烟的计划搁置。原告法定代表人张某心急如焚。在了解这一情况后,姜师傅经征求双方同意后,把线下调解会议开到了网上。经过两个多小时时间,最终原、被告达成了和解协议。被告于7月27日向原告支付款项50万元,原告于8月16日确认收款并表示不再就该纠纷提起诉讼。
福山法院实行“法院+人民调解员”的诉调对接工作模式,从不同行业聘任特约调解员,将调解程序挺在前面,最大程度上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途径、低成本、高效率的司法需求。
今后,烟台福山法院将继续依托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将人民调解、律师调解、工会调解、行业协会调解等有机融合,深化“法院+”诉源治理大格局,更大程度上实现联调化讼、携手止纷。(山东省烟台市福山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