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海蓓 于倩倩)近日,当事人郑某将一面写有“捍卫正义 维护公平”的锦旗交到了山东省平度法院明村法庭庭长尚丰文和调解员“老赵”赵忠书手中,以表达自己对法官和调解员悉心化解纠纷的感激之情。
2021年6月,徐某以青岛某生态园基地有限公司的名义向郑某分批购买釜山88圣女果,到2022年1月,共欠郑某货款56991元,由徐某出具欠条一份,载明“今欠郑某6月份货款56991元,欠款人青岛某生态园基地有限公司负责人徐某”。因到期未收到货款,郑某随即向平度法院提起诉讼。
平度法院明村法庭受理该案后即委托“老赵工作室”组织诉前调解。2022年3月2日,郑某及公司负责人到场参加调解,徐某以其不承担责任为由拒绝到庭。调解中,公司负责人表示,不认可徐某的负责人身份,称徐某与公司系买卖合同关系,徐某自行收货,为公司供货。因欠条为徐某个人出具,公司对徐某负责人身份又不予认可,法庭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了徐某,希望他能够到场参加调解,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购买圣女果的行为系职务行为。
3月3日,郑某与徐某到场参加调解,徐某认可欠条是自己出具,但自己是给公司收购圣女果,该笔欠款应由公司承担。调解员“老赵”和法官耐心向徐某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告知他公司不认可他是公司人员,基于现有证据,不能证明他有足够权限代表公司签字,因而该笔欠款应由徐某支付。如果公司没有将货款支付给他,他可以向公司索要货款。
3月15日,郑某与徐某到场,徐某表示已收到公司转来的货款,可当场给付。但是郑某因为这件事起诉他,让他觉得十分委屈。凭借丰富的调解经验,“老赵”认为这起纠纷的症结不在于货款支付,而是徐某因为被起诉,觉得抹不开面子。“老赵”和值班法官一起,给他做起了思想工作,并现场普及了在收售果蔬农产品过程中应当注意的事项。徐某随后即通过微信向郑某完成了转账,货款当场结清。
“老赵”常说,做调解关键是要有耐心,要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才能真正“化干戈为玉帛”。2021年以来,“老赵”共参与调解案件301件,调解成功203件,许多纠纷正是在这小小的一方调解室中,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山东省平度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