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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莘县司法局:创新“调解+普法”模式“结出幸福果”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德卫)“大家先不要激动,咱们有话好好说,请你们选几名代表,咱们坐下来和公司负责人协商一下赔偿问题......”近日,山东省莘县司法局观城司法所长李德义面对着群情激奋的村民,大声而耐心地说。话还得从前一段时间说起。
 
  原来,莘县某公司2019年在观城镇某村村北建设养殖厂一处,但公司在维护施工中不慎将管道损坏,导致废水外溢,直接流入14户村民种植的麦田,由于废水中含有消毒液等其他原料,造成麦苗不同程度黄叶或死亡。
 
  村民发现麦苗受损后即找村委干部要求某公司赔偿麦田损失,经村委干部交涉未果,引起村民强烈不满,于是这14户村民开着三马车、电动三轮车等交通工具堵住了某公司运输物资的主要通道,导致该公司车辆无法通行,卡车司机和村民发生了严重口角,派出所干警紧急出警,维护现场秩序,第一时间拨打了观城司法所值班电话,申请人民调解。接到求助电话后,司法所长李德义迅速来到现场后,村民一下将其围住,七嘴八舌地说了起来。李德义不急不躁,耐着性子和大家讲道理,要求14户村民现场选出两位代表参与调解。
 
  李德义向村民代表和公司负责人有针对性的宣讲了《民法典》侵权责任和治安处罚法相关条款,让双方当事人先认识到自己的理亏行为,给调解成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又和双方当事人对损害的麦田进行了勘验丈量,经勘验丈量得知,污水共?灌麦田12.3亩,李德义耐心地给村民代表普法说:“公司废水流入农田损害麦苗理应赔偿,如遭拒绝,应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权,但这聚众堵路影响车辆通行违反了治安处罚法,一旦对方追究,还要承担人家因你们堵车造成的经济损失,这样做是用违法的手段进行维权,到头来有可能得不偿失,再说公司在咱村干事创业,给本村及周边村民带来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我们作为东道要用包容的心善待他们投资人啊!”听完李德义一番话,两个村民代表当即表示,由他们做村民工作,先把路让开,让车辆通行并承诺服从调解意见。
 
  在村民代表去做村民让路工作的同时,李德义又将公司负责人喊到一边,对他们来观城创业表示欢迎,还对村民堵路影响生产是司法所普法不够表示歉意,又把污水?入农田损害麦苗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应当进行赔偿的条款向其释明,告诉他们引起村民情绪激动的主要原因是事情未及时得到处理。经过劝说,公司负责人当即表示保证积极配合调解,。
 
  李德义看到时机成熟,将当事双方喊到一起,根据法律法规和事实依据制定了调解方案,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公司一次性赔偿14户村民农作物损失费每亩1230元,共计15000元,签订本协议时现金过付,并不得往该农田排放污水。公司和村民双方握手言和,一桩因赔偿引发的群体性矛盾,在司法所长的“普法+调解”的努力下,得到了圆满解决,避免了“民转刑”案件发生。
 
  像李德义同志这样“在调解之中普法,在普法之中调解”的方法成功化解矛盾的典型案例还有许多。近年来,莘县司法局积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采取“普法+调解”结合的方式,把普法工作贯穿于人民调解全过程,通过调前讲法、调中明法、调后析法,增强当事人和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
 
  去年以来,莘县司法局“调解+普法”模式已累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500余件,开展现场普法3000余场次,涉及群众6000余人,精准播下了一粒粒“和谐种”,开出了一朵朵“美丽花”,结出了一颗颗“幸福果”。(山东省莘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