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山东省济宁市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打好“三张牌”,推动法律援助工作,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2021年以来,共受理法律帮助案件2820件,接待来电来访咨询的19950件,挽回经济损失13216万。
一是提升“知晓率”,打好法律援助“亲民牌”。 拓宽宣传渠道,依托法律援助工作站点,通过进社区、街道等地,数字屏显示、悬挂横幅、展板展示、发放法律宣传手册,宣讲《法律援助法》中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条款内容;在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张贴法律援助服务指南,将法律援助范围、条件、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咨询监督电话等各项内容予以公布;联合工、青、妇、老、残等多家单位,组织律师参与开展面向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军人军属等群体的法律宣传,采取面对面答疑解惑等形式,普及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等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他们的依法维权意识,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今年以来,已经开展宣传1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近1600余人次。
二是提升“首选率”,打好法律援助“便民牌”。提升服务方式,依托“法援在线”全面推进法律援助网上办、掌上办、即时办,优化法律援助容缺受理、经济状况承诺、代办申请服务等便民服务举措;对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开通绿色通道,推行法律援助申请简办、代办,健全法律援助申请“全市通办”工作机制,方便群众不受区域限制即可获取法律援助;实施法律援助主办责任制,强化法律援助工作站职能,下放法律援助初审权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群众在“家门口”就可以通过“法援在线”二维码申请法律援助。今年以来,刑事通知类法律援助案件通过“法援在线”协同率达100%,申请类法律援助申请网办比例达100%。
三是提升“满意率”,打好法律援助“利民牌”。把好“指派关”,受援人可以根据援助律师的业务专长,选择律师作为案件代理人,确保指派人员专业对口,保障受援人利益最大化;把好“监督关”,加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全程监督,随时听取受援人的意见或投诉,便于及时跟踪指导;把好“质量关”,制定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化细则,完善法律援助质量评估办法。案件结束后,及时做好案件受理、审查、指派、承办、归档等环节的量化考核工作,切实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定期走访案件承办机关,听取承办人员法律援助的意见和建议,同步落实旁听、回访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及时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办案质量。目前,市中心法律援助案件审批满意率达100%,案件承办满意率达率100%。(山东省济宁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