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尚静 于倩倩)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小额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2020年7月,李某预约了徐某驾驶的出租车赶往青岛流亭机场飞往温州,预约时间为8点30分到达机场。由于徐某半路折回寻找其他客人,致使李某9点20分才到达机场。此时,李某所乘航班已停止检票,且当日青岛飞往温州航班已售罄。为按原定时间到达温州,李某改乘高铁到上海再换乘至温州,由此产生高铁票及搭乘出租车费用。为此,李某向平度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徐某赔偿因其未按约定时间到达机场,导致出行计划发生变故而产生的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通过微信等方式建立起运输合同,徐某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及时、安全将李某送达目的地。本案中,由于徐某的原因,导致李某不能乘坐当日航班抵达目的地,因而徐某存在过错。李某为及时赶赴目的地,改变乘坐方式是合理的行为,产生的损失应当由过错方承担。因此判决徐某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共计2008元。
由于徐某并未及时履行赔付义务,李某于2021年12月申请对徐某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徐某并未将这2008元放在心上,并且认为自己是无辜受累,一直拒不支付赔偿款。同时,执行法官经多方查控发现,徐某的个人账户上并无任何款项。但执行法官并未因执行标的较小而放弃,多次找到徐某耐心劝解,并告知其金额虽小,不履行也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摄于法律的威严,2022年1月,在外地的被执行人徐某将2008元案款打入自己的个人账户,执行法官予以冻结、扣划,此案圆满执行完毕。
执行法官表示,小标的额案件虽然数额不大,但其迟迟未履行多数是因为被执行人故意为之,不少当事人存在着“数额少、没关系”的错误想法。然而即便标的额再小,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仍可能被采取拘留、罚款、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予以惩戒。对此,法官提醒,在发生小纠纷后,要积极协商,及时履行赔付义务,避免“小矛盾”发展成“大问题”。(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