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司法部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印发《关于通报表扬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的通知》,对在2021年度人民调解宣传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进行表彰,济宁市金乡县司法局连续两年荣获“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1年,金乡县司法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指导完成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工作,夯实人民调解工作根基,确保人民调解组织不缺位、人民调解职能不缺失;进一步将金乡诚信文化融入到和为贵调解文化中,形成具有金乡特色的调解文化品牌;开展全县人民调解十大经典案例评选活动,总结展示人民调解工作成果,进一步促进全县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县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对人民调解员实行等级化管理,促进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整体提升;实施全产业链法律服务机制,将支柱型农产品交易纠纷非诉多元化解挺在前面,依托农产品交易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打造“一站式”农产品交易纠纷调解中心和服务站,与农产品交易纠纷巡回法庭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为全县农业产业健康发展提供了优质的法治环境;开展“喜迎建党百年 维护和谐稳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组织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坚持排查在先、关口前移,把集中排查和经常性排查结合起来,实现排查全覆盖有效排查调处矛盾纠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今年以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成功化解矛盾纠纷618件,最大限度把纠纷化解在基层、吸附在当地、消除在萌芽,为推动金乡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法治金乡、平安金乡做出了重要贡献。(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