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2020年以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知识产权等领域多发易发纠纷,完善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形成内部和解、协商先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仲裁等非诉方式挺前,诉讼托底的分级化解模式,从加强沟通、扩大队伍、强化对接、注重培训等方面,进一步深化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推动知识产权纠纷源头化解。
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
青岛中院与知识产权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诉非衔接机制,统一类型化纠纷赔偿标准、证据规则等,预防和减少纠纷发生。
扩大专业性调解队伍
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强,青岛中院加强与专业调解机构衔接,截至目前,共有青岛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烟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八家调解机构参与青岛中院知识产权纠纷诉前化解工作。律师、知产专家、大学或科研机构老师、政协委员、专利代理人等进入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员名单,充分发挥社会各方力量协同作用,充实专业调解力量。
强化法院分流对接功能
青岛中院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作为参与诉源治理、开展分流对接工作的总枢纽,将调解组织、调解员引入调解平台,安排法官专门负责知识产权纠纷分流工作,认真把好案件入口关,精准分流。2020年,青岛中院通过平台委派知识产权纠纷诉前调解214件;2021年,截至11月24日共委派600件。
注重加强调解人员培训
青岛中院积极组织知识产权调解专题辅导讲座,为签约知识产权调解组织开展培训,2021年,青岛中院为中国(潍坊)知识产权保护中心150余名调解员授课,为青岛市律协律师调解中心200余名调解员授课。
案例一
2021年3月,原告陕西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为由,将某工程有限公司起诉至青岛中院。经双方当事人同意,青岛中院立案一庭法官审查后将案件指派给青岛市版权保护协会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立即梳理、核实诉状副本和证据等材料,向当事人发送《调解通知书》、诉状副本和证据复印件。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制作调查笔录和调解笔录,固定当事人诉求、事实证据,整理争议焦点,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在青岛市版权保护协会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在诉前调解期限30日内签署调解协议书,并及时履行调解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
案例二
2021年8月,韩国某轻奢品牌持有方以商标权受到侵犯为由,将即墨区一家服装电商企业起诉至青岛中院。经双方当事人同意,青岛中院立案一庭法官审查后将案件指派给青岛市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员向被告讲解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及类似案例,并与原告律师多次沟通,原告考虑被告小微企业经营不易、侵权行为影响较小和实际困难后,大幅降低索赔要求,促成双方和解。然后,调解员还为纠纷双方开启品牌网络销售权的合作牵线搭桥。这起跨国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诉前化解,不仅高效解决纠纷,还为企业带来新商机,取得良好效果。
案例三
2021年8月,中国(潍坊)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依托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一次性完成3起诉前调解、1起诉中调解。
专利权人魏某以其所拥有的两项“刮丝器”外观设计专利向青岛中院提起多个民事诉讼,调解员在与其中4被告的同一供货商面谈时,敏锐发现调解机会,结合专利侵权纠纷案情,调解员向各方当事人晓以利害,告知诉讼风险。最终4起案件均签署和解协议,达成诉前和解。(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