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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中院通报2021年减刑、假释工作和典型案例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推进实质化审理 提升司法公信力
  ——青岛中院通报2021年减刑、假释工作和典型案例
 
  山东法制传媒网:12月9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21年减刑、假释工作并发布典型案例。截至2021年11月底,青岛中院共审结减刑、假释案件2053起,其中三类犯罪(职务犯罪、金融犯罪和涉黑类犯罪)案件78起。
 
  今年以来,青岛中院依法从严把握裁判尺度,不断强化审判公开和实质化审理,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持续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减刑、假释工作始终在阳光下运行。严格把握减刑案件“确有悔改表现”和假释案件“假释后没有再犯危险”的实质条件,对考核计分符合条件的罪犯,在综合考察犯罪情节、原判刑罚、财产性判项履行、附带民事裁判履行、退赃退赔等情况后,依法裁定是否准予减刑、假释。对三类犯罪,严格审查减刑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和减刑幅度,从严把握“确有悔改表现”的认定,推进检察机关同步监督,强化审判各环节责任。
 
  青岛中院进一步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严格审查罪犯悔改表现、财产性判项履行及社区矫正机构评估意见等证据材料,把牢实体条件。在开庭审理的基础上,严格落实疑难复杂等案件提交专业法官会议集体研究制度,把牢程序要求。
 
  为确保减刑、假释工作阳光透明,青岛中院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减刑、假释案件立案后5日内,一律依法通过互联网公示罪犯情况,开庭案件一律在互联网发布开庭公告,裁判文书一律依法通过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对三类犯罪及检察机关有不同意见的案件,一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旁听案件审理,全程接受监督。
 
  为提升减刑、假释工作水平,青岛中院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梳理现行法律法规,制作《减刑、假释工作手册》,细化办案流程,强化节点管理,修订文书样式。
 
  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每月对重点案件建立台账,形成数据库,定期进行抽查,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与检察、公安、监狱、社区矫正等部门定期召开座谈会,建立信息共享协作机制,统一事实认定和法律政策适用标准。
 
  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进一步优化三处科技法庭配置,狱内法庭加载四级法院信息传输软件。今年以来,青岛中院审理的减刑、假释案件一律通过远程视频开庭,实现全程留痕、全程录音录像。结合青岛地区特点,青岛中院对一体化办案平台进行改造完善,优化办案平台模块,系统自动提取关联数据,初步形成相关法律文书,审判质效大幅提升。
 
  青岛中院从2021年审结的减刑、假释案件中选取十个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发布,包括5个依法不予假释案例和5个依法从严减刑案例,体现了青岛中院强化实质化审查,依法公开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确保减刑、假释工作在阳光下运行的信心和决心。(山东青岛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