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国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的通知》要求,11月18日,山东滕州法院开展 “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并邀请部分执法监督员及律师代表全程监督、参与、见证。
在集中发放现场,党组成员、执行局长王奉潮介绍了滕州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及此次发放案款所涉及案件的基本情况。执行干警逐一认真梳理、核对案款台账信息,并且由专人引导申请执行人办理案款领取手续,确保发放过程有条不紊,发放金额准确无误。
此次活动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发放方式,向33件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集中发放执行案款114.74万元,向14件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7.05万元,以实际行动将生效法律文书兑现成“真金白银”。
民生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近年来,滕州法院高度重视执行案款发放工作,严格控制发放期限,确保执行案款“应领尽领”“应发尽发”“应发快发”,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下一步,滕州法院将继续加大司法服务保障力度,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载体,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综合运用各项执行措施,以实实在在的作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权益,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山东滕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