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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诸城市基层法律服务“双卡”促“双赢”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李明友)山东省诸城市司法局为进一步推进基层法律服务正规化建设,促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诚信执业、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在基层法律服务行业中广泛推行了“法律服务质量反馈卡”和“法律文书送达回证卡”制度,为促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提高服务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实现了委托人与基层法律服务的共赢。
 
  认清新形势,规范执业纪律。随着时代的发展,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也随之发生了较大变化。为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案质量,提高案件委托人满意度,在基层法律服务中广泛推行“法律服务质量反馈卡”和“法律文书送达回证卡”制度,要求每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办理的每个案件档案中都必须有“法律服务质量反馈卡”和“法律文书送达回证卡”。在年度考核、随机抽查、日常检查、专项评查中,作为一项硬指标计算考核成绩,反向发力,正向激励,推动了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整体素质提高。
 
  练就新本领,规避执业风险。“法律服务质量反馈卡”和“法律文书送达回证卡”是一把“双刃剑”,要有效地保护基层法律服务者正规的执业行为,就必须提高服务质量,提高案件委托人的满意度,按照“法律服务质量反馈卡”和“法律文书送达回证卡”的要求认真填写。为进一步提高基层法律服务质量,净化法律服务市场,除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业务培训外,联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进行行业规章制度解读,运用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今年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诉讼非诉讼案件3400余件,未出现违规执业问题。
 
  瞄准新高地,规划执业前景。“法律服务质量反馈卡”包括是否向委托人收取额外费用、是否向委托人索要财物、对本次法律服务是否满意等内容,必须由案件委托人签字认可。“法律文书送达回证卡”包括送达文书的名称、件数、受送达人、送达地点、代收人及理由等内容,必须有受送达人或代收人签字。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双卡”的“自律+监督”作用,司法局将联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双卡”监督机制,创新方式方法,梳理总结经验做法,推动基层法律服务再上新台阶。(山东省诸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