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安兆宝)近日,山东省青州市何官镇的14户菜农终于可以舒心地度过今年的中秋节了,因为在青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他们终于拿到了被拖欠3年多的蔬菜钱。
2018年5月开始,寿光市的丁某杰与青州市何官镇的商某等14户菜农达成收购蔬菜的口头协议,后来丁某杰收了蔬菜,却一直没有向菜农付钱。2019年1月,双方经过结算后,丁某杰向14户菜农出具了8万余元的欠条,承诺于2019年3月结清,并由丁某杰的哥哥丁某玉作为保证人在欠条签字。欠条到期后,丁某杰、丁某玉又与商某等达成协议,约定于2020年1月支付4.5万元,余款于2020年4月底前还清。因丁某杰一直未支付蔬菜款,当年7月商某等起诉到法院。2020年9月,青州法院作出判决,由丁某杰向14户菜农分别支付蔬菜款共计8万余元,并由丁某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因两人未履行判决,商某等14户菜农于今年3月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开展财产查控,但丁某玉及丁某杰名下均未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电话联系两名被执行人前来处理此案,但两人总是不接电话。此后,执行干警多次到寿光传唤两人,也总是扑空。
经过向菜农了解,丁某杰和丁某玉两人以前是一起收菜的,行踪不定,现在可能还是一起收菜。针对这种情况,执行干警决定继续实施突击式的上门传唤,同时,继续进行财产查控。在这种不懈的坚持下,执行干警成功冻结了丁某杰的8000元及丁某玉的1万元银行存款,此后,执行干警又在9月8日的一大早,将丁某玉控制,并将其带回法院。
在执行干警的督促下,丁某玉主动联系丁某杰赶到法院,共同协商处理此案。
丁某杰虽然赶到了法院,却一直表示自己没钱,要有钱的话,早就付清了。而丁某玉则表示,欠条是丁某杰打的,钱也是丁某杰欠的,应该由丁某杰偿还。
对于两人这样的态度,执行干警明确表示:“你们一个作为债务人,一个作为保证人,都应该承担向菜农支付货款的义务;如果拒不付款,就要对你们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这个中秋节,你们兄弟两个可以在拘留所里团圆了。”
两名被执行人一听,这才转变了态度,表示愿意履行付款义务。两人经过协商后表示,除去被冻结的钱款,余款两人愿意平均承担。当天,两人便缴纳了全部余款。
当天,执行干警联系菜农办理了过付手续。至此,这批涉及14户菜农的涉民生案件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菜农们表示,今年他们总算可以舒心地过个中秋节了。(人民法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