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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牟平法院设立人民法庭执行助理开启法庭执行工作新模式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全面落实全市人民法庭建设观摩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提升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山东省烟台市牟平人民法院与时俱进更新法庭建设理念,不断优化法庭职能作用,探索法庭执行工作新模式。
 
  经过充分调研,牟平法院在法庭创推执行助理机制,研究出台了《人民法庭执行助理工作制度》《人民法庭执行助理的工作范围》《人民法庭执行助理的职责清单》。要求每个法庭根据实际情况设立1-2名执行助理,原则上由具备审执经验的法官助理兼任,针对法庭处理的具有给付、履行内容的纠纷,自诉前到诉中直至申请强制执行前,进行全时段、全流程的主动介入,围绕执行内容开展相关工作,与执行部门形成有序对接,与当事人形成良性沟通,切实提高法庭案件的自动履行率,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先最优实现。
 
  9月3日下午,牟平法院在大窑法庭举行了执行助理工作室挂牌仪式。分管副院长车秀德同志与大窑法庭全体法官及执行助理集体学习了执行助理相关工作制度,强调了法庭执行助理的工作职责,要求执行助理把握好“四个节点”,做好协助、督促执行工作。一是在诉前阶段,执行助理指导村级法务助理、驻庭调解员一并化解矛盾纠纷初始状态衍生的执行问题;二是在立案后开庭前,指导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及时作出保全裁定协助实施保全措施;三是在审理阶段,将前期调处及财产保全情况向承办法官反馈,提供调解和执行建议;四是在判后阶段,以电话短信微信以及山东微法院等多种形式,及时督促指导当事人履行生效裁决内容。
 
  下步工作,牟平法院将在法庭全面推开执行助理工作机制,尽最大努力维护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让人民群众及时感受公平正义,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司法需求。(山东省烟台市牟平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