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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频传!山东泰安法院多项工作受到省法院表彰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省法院下发通报,对全省法院商事审判和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泰安中院民事审判二庭被评为“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民事审判二庭一级法官张萍,宁阳县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一级法官戴风玲被评为“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民事审判四庭被评为“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泰安中院民事审判二庭
 
  泰安中院民事审判二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切实化解商事纠纷,审判质效逐年提高,结案率保持较高水平、发改率逐年下降、服判息诉率逐年提高。
 
  坚持将破产审判工作置于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大局中,切实依法妥善审理破产案件。积极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建立,与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的通知》《关于建立企业破产重整、和解信用修复机制的意见》等文件,推动破产审判工作依法进行。2018年-2021年4月底,民二庭共受理破申案件33件,审结33件;破产清算案件3件,审结3件,其中“执转破”案件1件。在泰安某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中,大力推动“执转破”,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有效化解多起执行积案。在泰安某丝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和泰山某集团啤酒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中,通过府院联动机制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协商,降低破产费用,最终实现“无震荡”破产,使破产企业财产价值最大化,妥善安置职工400余人,为泰安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泰安中院民事审判四庭
 
  泰安中院民事审判四庭牢固树立“涉外无小事”的意识和“公平、效率、透明、对等”司法理念,坚持精品战略,在审判组织、审判程序、法律适用、审判效果等方面采取高标准、严要求,强化裁判文书辨法析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指导作用,促进审判质效持续提升,先后两次在全省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座谈会上做典型经验介绍,涉外案例多次在全省法院系统获奖。
 
  严格程序审查,严格审查涉外主体、授权委托、域外证据公证认证手续,规范涉外商事送达程序,保证诉讼程序合法性,谨慎实施财产保全、限制出境等措施,严格操作程序,避免产生不良影响。制定《涉外商事审判庭审操作规程》等规范性文件,严格规范庭审行为,保证审判活动公开透明。总结编制《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外商事案件审判白皮书》,对外发布十大典型案例,扩大涉外商事审判影响力。
 
  创新工作方式,大力推行网上立案、网上答辩、网上调解、网上接受法律文书等诉讼活动,方便当事人诉讼。充分发挥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功能,妥善化解涉外商事纠纷。利用多方资源调处泰安市某商贸有限公司诉香港某实业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有力配合市重点项目拆迁改造工程进展;历时一年妥善化解泰安某汽车有限公司与伊朗某公司解散、清算纠纷案;高效调处某矿业集团与新加坡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得到中外当事人一致好评。
 
  注重互联互通,与外侨办、台办、海关、商务局、工商局、贸促会等单位定期召开涉外纠纷法律服务座谈会,构建涉外商事案件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长效工作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其中对涉外股权转让登记中公示材料的司法建议得到工商部门高度重视,逐级上报国家工商总局予以解决。针对我市“走出去”企业的调研得到商务部门的高度认可,从司法角度为领导决策提供详实依据。建立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名录,深入企业调研座谈、提供法律咨询、举办法律知识专题讲座、邀请企业人员旁听庭审案件等,多角度、多方面帮助企业有效防范控制法律风险,支持企业健康发展。
 
  泰安中院民二庭一级法官 张萍
 
  张萍,泰安中院民事审判二庭一级法官,从事商事审判工作十七年,经验丰富,多次被评为办案能手、调解能手、先进工作者,获嘉奖,连续四年在法官业绩考评中被评为优秀等次。撰写《非经背书转让取得票据权利的合法性认定》入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评选的全省精品商事案例评析,《论股权变更登记对股权转让效力的影响》一文获山东省法院系统“齐鲁民商杯”优秀征文比赛二等奖,撰写的裁判文书和典型案例多次在全市法院获一等奖、二等奖。
 
  宁阳县法院民一庭副庭长、一级法官
 
  戴风玲
 
  戴风玲,宁阳县法院民事审判庭一庭副庭长、一级法官,从事普通民商事案件和破产案件审判工作,作为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宁阳县法院民商事专业法官会议唯一80后成员,每年审结案件数在170件以上,审结案件无一超审限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涉诉信访案件,审结的破产案件获得当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撰写的典型案例被泰安中院评为三等奖。
 
  积极服务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对涉企诉讼案件快审、快结,竭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满足企业便捷诉讼、高效解纷为目标,积极推广令状式、要素式、表格式裁判文书,着力缩短办案期限,在她的带领下,速裁团队着力提升办案质效,平均办案天数仅2.81天,有效促进矛盾纠纷快速解决,切实让企业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速度。坚持“问需于企”,积极延伸服务,主动上门为企业提供法律指导,组织开展典型经济案例庭审观摩,邀请企业代表开展法制讲座和座谈,有效提高辖区内各类经济主体依法经营能力。
 
  先后被评为平安宁阳建设先进个人、平安宁阳建设目标考核先进个人、宁阳县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宁阳县政法英才、平安建设暨扫黑除恶先进个人。(泰安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