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公布2021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中标情况,滨州中院与山东财经大学联合申报的课题“人民法院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研究”中标。这是滨州中院首次中标最高法院研究课题。8月31日下午,山东省滨州中院与山东财经大学联合召开开题线上论证会。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军参加开题论证,并提出课题研究意见,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肖金明教授等5位特邀专家进行点评,课题组成员作研究思路发言。
李军同志指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今年3月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规划纲要》。人民法院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应当主动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通过审判执行工作,充分发挥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的司法职能。“十四五”时期,人民法院如何立足司法职能,主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非常值得研究。
近年来,滨州法院狠抓审判调研工作,取得了较为丰硕的研究成果。承担省社科规划课题2项、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6项,连续十几年荣获全省法院学术研讨优秀组织奖,连续7年有论文在全国法院获奖,数十篇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1篇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转载,具备良好的调研基础。滨州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具有研究的良好实践基础。
下一步,要紧盯司法服务保障“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立足法院工作职能,关注统筹发展和安全这个重点,围绕高质量发展“一个主题”,落实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和新发展格局“三新要求”,把握好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观念“五大原则”,推动落实创新驱动、数字化发展、绿色发展等“十二项重点任务”等方面深入开展司法研究。
肖金明教授指出,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法院职能,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开展研究。要抓住优化营商环境、参与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坚持开放式、关联性观点,注重体系性研究。(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