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田天)山东省济南高新区人民法院创新诉源治理途径,多元解纷再添新模式。近日,济南高新区法院利用“诉前调解+赋强公证”的方式将一起标的额为1013万元的合同纠纷案件化解在诉前。该案标的额较大,当事人采取此种方式解决纠纷,实质性化解了矛盾,减少了群众的诉讼成本,这是济南高新区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又一丰硕成果。
原告系一金融公司,被告因经营需要向原告借款,被告未能如期偿还借款,原告诉至法院。调解员巩其云经过分析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决定先行诉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巩其云了解到当事人有诉前达成的调解协议无法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入诉讼程序费用较高等顾虑。调解员在仔细学习中央、省、市有关多元解纷的文件后,发现赋强公证(即公证处出具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在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方面起着独到的作用,遂告知当事人可以尝试这种模式。当事人经过慎重地论证后,均同意申请公证处出具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目前,济南市泉城公证处已经出具公证书,原告向法院申请终结诉前调解程序。
济南高新区法院充分发挥公证机关在多元解纷中的作用,将诉前调解与赋强公证有机结合起来,起到了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和解协议、减少诉讼成本、减少案件增量的良好效果。下一步,济南高新区法院将在诉源治理方面继续探索,创造出更加便民利民的纠纷化解模式,持续助力辖区经济发展,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护航。(山东省济南高新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