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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高新法院:积极推进企业破产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推进济宁高新区破产工作的良好开展。8月18日,山东省济宁高新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破产企业管理人工作调度会议。
 
  会上,相关管理负责人就办理破产案件的工作进展、存在的困难、采取的措施、结案方案等方面进行了汇报。承办法官在肯定各破产管理人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指出了管理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长期未结的破产案件进行了分析和指导。
 
  高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房崇炬表示,破产案件的办理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社会敏感度高,要深刻认识办理破产工作对于保持社会稳定、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本次对管理人的调度会,既是对长期未结破产案件的工作调度,也是对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办理破产工作的积极沟通。要在前期调度会的基础上,克服困难、解决难题,在法律规定的程序下顺利完成结案,同时也要评估各方面的风险,防止结案后出现不稳定因素。
 
  为推进办理破产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会议要求,管理人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快为重点,抓节奏、抓结案、抓联动、抓配合,确保今年10月底前全部结案;要加强沟通,破产案件的办理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各管理人要对解决企业清算、职工安置、税收减免、企业注销等问题与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沟通与协调,努力做到问题共解、事情共办,推动办理破产工作有序开展;要提升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结合省高院下发的《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与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破产审判工作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完善破产管理人考核制度,实现动态管理;管理人要合法合规并积极地完成破产工作任务,也要接受监督,遵守履职报告制度,展现优异的业务水平,助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高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