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姜帅)“法官您好!我发现被执行人赵某红的车了,就停在某小区地下车库里,请你们抓紧过来扣押。”
近日,山东济南市中区法院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张某提供的线索,遂火速赶到某小区,成功将被执行人名下的一辆奔驰汽车扣押。
该案系一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原告某租赁公司与被告赵某志、赵某红于2019年12月签订了《融资租赁与保证合同》与《抵押合同》,原告依约向被告回购指定车牌号的奔驰轿车,并将车辆租赁给被告使用。但自2020年3月起,被告开始拖欠租金,原告无奈将被告诉至济南市中区法院,法院判决被告赵某志、赵某红支付剩余租金,并对本案奔驰车辆在租金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判决生效后,因被告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原告遂申请强制执行,该案由市中区法院执行局王天超团队负责执行。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且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无果,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就在执行法官因无法找到被执行人车辆而一筹莫展时,8月13日一早,申请人给王天超打来电话,告知了车辆的确切位置,这让案件开始出现转机。接到申请人的电话后,王天超立刻前往被执行人居住小区对车辆进行查控。到达该小区后,王天超拨打了被执行人电话,被执行人仍以各种理由拖延执行且拒不出面解决。于是王天超立即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扣押了涉案车辆,完成了对车辆的实际控制。
看到执行法官动真格,被执行人慌了神,这才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在扣押车辆还未到达济南市中法院时,被执行人已经主动赶到了。王天超告知被执行人,下步法院将会依法启动对车辆的评估拍卖程序用以偿还债务,且会按照拒执罪对其之前行为追究刑事责任。最终,在法律的威严下,被执行人承诺近期将会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并全力配合法院后续工作。
下一步,济南市中区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全力执结每一起案件,切实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取得新成效。(山东济南市中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