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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清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 高质量司法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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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站式多元解纷 高质量司法为民
  ——山东临清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纪实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希玉)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深入贯彻“坚决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通过建立健全一站式矛盾纠纷解决平台,筑起高质量司法“民心工程”,不断深化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
 
  多元解纷规范化
 
  “心中的石头终于落地了,这债务耗费了我多年的精力,非常感谢王洪峰法官、吴瑞峰调解员及法院各位同志,你们辛苦啦!”7月8日上午,家住外地的郭某特委托弟弟,将一面绣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字样的锦旗送到该院调解员吴瑞峰手中,并对诉前工作的法官、法官助理、人民调解员、书记员表示真诚的感谢和敬意。
 
  郭某与均为外地居民的李某、张某形成的债务纠纷,多年不能解决。无奈之下,郭某起诉到法院。案件进入诉前调阶段后,该院调解员吴瑞峰在速裁团队王洪峰法官的指导下,利用多元调解APP,通过语音、视频多次与李某、张某沟通案情和相关材料。李某、张某开始不太配合,但是经过人民调解员耐心讲解法律知识,两人逐渐转变了态度。在法官和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解决了多年的债务纠纷。
 
  该院积极推动把多元解纷和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纳入全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重点任务,融入党委政府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形成“基层党建+网格治理”工作模式。
 
  今年5月,临清市委、市法院、市司法局共同出台《临清市关于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在该意见的指导下,全市整合资源,多网合一,将相关部门设置的多个网格整合为一个综合网格。该院诉讼平台将诉前调解案件推送到综合治理网格内,根据案件来源地进行分流到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等基层党委组织,充分发挥基层干部的作用,根据“谁的案件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以矛盾纠纷当事人的户籍地或住所地确定责任主体,与归属地人口数相比较得出“万人成讼率”,对镇、街进行考核;配套服务管理场所,设立综治中心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室,完善三调联动机制。
 
  此外,按照多元一体工作思路,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深化三调联动,组织引导更多部门、行业、律师、社会组织等进驻多元化解中心,参与诉前调解,辅助构建多部门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诉前调解制度化
 
  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该院致力于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前移解纷关口,重塑一站式多元解纷新格局。
 
  该院诉讼服务中心采取“法官+助理+调解员+书记员”的工作模式,设立6个民事速裁团队,每个团队由1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组成,并搭配2-3名人民调解员或特邀调解员。新收案件均在调解中心先行化解,每个团队配备至少两名调解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实质性调解工作,调解员参与化解率超过40%。调解成功即时履行的案件不再进入到诉讼阶段,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而无法即时履行的,马上进行司法确认。
 
  在此基础上,该院完善特邀管理规定,建立激励惩罚机制。建立“基础补贴+调解成功案件绩效补贴”待遇激励机制,明确特邀调解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规定特邀调解员每月调解结案的任务10件以内按每件100元补贴,超过10件每调解成功1件奖励200元;建立特邀调解员退出机制,对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未完成任务的特邀调解员予以劝说辞退。该考核和激励机制的实施,极大提高了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该院重塑审调流程,将送达、证据交换、鉴定等事项均前移至诉调阶段,调解不成及时立案;承办法官可直接就双方存在争议的证据和焦点进行审理,有效缩短审理期限,提高审判质效。
 
  与此同时,该院规范调解流程,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依照合法、自愿、公平等原则,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后,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调解结束后,调解员根据不同结果选择对应的结案方式予以提交:调解成功且当场能够履行完毕的,由原告书写撤回起诉申请,调解员拍照上传调解材料点击调解成功结案即可,此纠纷案结事了,且无任何诉讼费用;调解成功需要出具民事调解书或司法确认的,由审判团队负责立案并出具文书予以结案,出具调解书的减半收取诉讼费,申请司法确认的无诉讼费用;调解不成功的,简单记录调解过程,总结双方无争议事实及争议焦点,连同送达起诉状的送达回证、地址确认书以及当事人提交的其他材料等一并交给审判团队,在后续审判过程中可以直接使用。
 
  诉讼服务网络化
 
  6月22日,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郭霞在停车位上“云庭审”原告刘某与被告某保险公司、被告吴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庭审准备过程中,原告刘某与被告某保险公司均已上线等待开庭;被告吴某未上线,经与吴某联系,其还在忙着自己的工作,在路上驾驶着车辆。经提醒,吴某才想到今天开庭,随即将车停在安全地带,在自己的车内通过手机连线参加了庭审。网络庭审对于一些工作地点在外地,或有其他特殊情况无法到庭参加诉讼的当事人,该院借助互联网“云庭审”,以手机连线的方式进行调解或开庭,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让当事人以更低的成本化解矛盾纠纷,大大降低了当事人的线下时间成本和其他金钱费用,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理念,真正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百姓少跑腿”,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同诉讼服务工作深度融合,该院积极构建智慧法院,全面推广山东移动微法院、自助立案平台、人民调解平台,推行网上预约立案、跨域立案、网上庭审等自主服务终端,在诉讼服务大厅配置自助查询、自助立案,增强线下与线上功能的互补联动,全力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诉讼需求。
 
  在一起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为河南某实业有限公司,被告张某为莘县人,双方当事人均不在临清。为减少当事人往返法院诉累,节约诉讼成本,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意见一致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张雷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通过互联网远程开庭的方式审理了该案。在张雷法官的指导下,案件当事人通过手机APP连线参加了庭审。庭审现场,原告河南某实业公司委托代理人与被告张某及其诉讼代理人通过手机网络,完成人脸核对身份后进入“互联网法庭”,书记员宣布庭审纪律。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有序进行在线答辩、举证、质证等环节,并详尽陈述各自意见,书记员快速记录庭审过程。双方当事人均在线核对庭审笔录,确认无误后,进行远程签字。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告知当事人,法律文书可通过电子方式送达。
 
  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该院积极利用多元解纷APP,运用远程音视频调解,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解决纠纷。截至目前,该院诉前调解案件1408件,调解成功545件,其中通过音视频调解案件474件。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晓勇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立足审判职能,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服务能力,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