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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院提供普惠均等司法保障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马云云)7月22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发布相关典型案例,并就国际贸易活动发出10条法律风险提示。
 
  近年来,山东省法院坚持把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贯穿于司法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确保中外当事人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保护平等,努力为中外当事人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司法服务,维护公平公正的国际贸易投资秩序,营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山东省法院牢牢把握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深入实施涉外审判精品战略,通过公正审理每一个司法案件,让中外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平等保护。自2018年1月至2021年6月,全省法院共受理一、二审涉外商事案件1788件,审结1891件;受理一、二审海事案件12957件,审结15202件,其中:受理涉外海事案件687件,审结787件。省法院审结的山东晨曦粮油有限公司诉萨么科股份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突破“通风不良是导致大豆货损原因”的固有思路,从货物的自然属性、船舶通风条件的局限以及通风对货物品质的影响等方面分析,严格区分国内进口商与国外承运人对货损的过错程度,准确认定责任比例,平等保护双方合法权益。
 
  山东省法院不断探索国际化诉讼服务新模式,加强现代科技与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的深度融合,为中外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缴费等服务,通过手机客户端实现多方视频,进行跨国调查、在线庭审活动。开创性地推行“跨境云司法”方案,解决境外的中国籍公民参加网上诉讼活动问题,化解因疫情影响和空间局限造成的不便,提高法律文书送达效率。
 
  早在2014年,东营、潍坊中院就开始探索建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归口办理机制,将国内、涉外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统一归口至涉外商事审判庭审理,发挥专业优势,统一裁判尺度。自2018年1月起,全省法院依照最高法院的要求,对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全部实行归口审理,完成了国内、国外仲裁司法审查由“双轨制”向“并轨制”的转变,统一国内、国外仲裁司法审查程序,平等对待涉外、国内仲裁案件。自归口审理施行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2795件。
 
  下一步,山东全省法院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便利中外当事人诉讼为出发点,深入实施精品战略,积极推进审判机制创新,不断提升网上诉讼服务水平,努力实现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高水平对外开放和海洋强省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山东省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