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临沂市召开行政复议案件质量评查会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法院 > » 正文

山东平度法院:巡回法庭进家门 家事调解化纠纷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于倩倩)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司法服务,7月19日,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旧店法庭员额法官耿学辉和法官助理一行,冒着高温酷暑,来到当事人王某家中,借着一方茶几,将巡回法庭设在了当事人家中。
 
  2018年12月,李某结婚仅3个月的妻子遭遇交通事故意外去世,后经平度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了一笔赔偿金,由作为继承人的李某和岳母王某共有。2019年3月,王某的女儿卢某出面与李某签订了一份《析产协议》,对王某和李某各自所得赔偿金数额进行了分割。后李某认为王某对该《析产协议》并不知情,可能存在赔偿金被王某的子女侵占的情况,因而要求当面与王某商议,却遭到了卢某及其姊妹的阻拦。2021年6月,李某一纸诉状将卢某告上法庭,要求确认此《析产协议》无效。
 
  因本案为确认合同效力案件,必须调查王某的意思表示,不便由他人代理出庭,且王某已经87岁,行动不便,为减轻当事人诉累,也为利于案件审查与裁判结果,旧店法庭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将庭审设在了当事人家中。
 
  随着庭审程序的推进和当事人真实意见的表达,法官了解到,李某起诉的目的其实是想确认老人是否是由本人收到了赔偿金,赔偿金有没有被子女侵占,以及是否需要李某为其养老等问题。通过法官的悉心调解和释法明理,老人也明确表示收到了赔偿金,并且不需要李某赡养,李某终于打开心结,选择尊重老人的意见,并同意将案件撤诉。(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