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宋鸿雁)“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线,以增进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为目标,积极构建培育机制规范、组织网络健全、作用发挥明显的农村“法治带头人”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农村“法治带头人”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农民法治素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三治融合”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示范带动广大村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为建设法治临清、法治乡村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做法
(一)先试先行做好“法治带头人”选任工作
为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进一步完善“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模式,临清市按照《聊城市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和《关于在全市农村实施“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的意见》,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举情况,在金郝庄镇、唐园镇试点实施“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
金郝庄镇和唐园镇换届选举工作完成较早,且一直在法治建设方面善于创新勤于总结,因此选定这两个乡镇作为“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的试点。在试点工作开展过程中,两个乡镇党委、政府将“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安排各管理区积极配合司法所和党建办做好宣传发动,在村“两委”干部,或者在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村民中,选拔培育“法治带头人”。在试点工作开展过程中,两个乡镇也提出了制定“法治带头人”激励政策、明确考核评价细则等一些可行性建议,为“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在全市的推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6月4日上午,临清市召开“法治带头人”培育工作会议,会议由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玉悦主持,全市司法所所长参加。会后,“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在全市推广。截至6月30日,全市共选任98名“法治带头人”。
(二)开展“法治带头人”素质提升工作
为了进一步增强“法治带头人”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提升整体法治素养,临清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了“法治带头人”培训会。
本次培训设三个会场,分三轮培训。第一轮培训设在八岔路镇,烟店镇、潘庄镇、唐园镇、八岔路镇、尚店镇共29名“法治带头人”参加。由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玉悦,烟店司法所所长崔俊亮以及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交巡警大队的业务负责人分别讲授《民法典》《如何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以及食品药品安全、土地承包、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
二、亮点成效
我市在“法治带头人”选任、培训、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选任方面,重视年龄、学历和经验相结合,选优配强“法治带头人”队伍;在培训方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面对面培训与现场教学相结合;在管理方面,建立“法治带头人”微信群,实现了安排工作+日常管理的便捷化。
实施“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将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农民法治素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并将为建设法治临清、法治乡村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法治带头人”的法治素养,使他们了解了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在今后工作中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提供了有益的知识积累,有利于示范带动广大村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山东省临清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