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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中院开展贯彻实施民法典“五个一百”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希玉)为了保障民法典的深入贯彻实施,营造全民学典、用典、守典的良好法治氛围,近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制定《贯彻实施民法典“五个一百”活动实施方案》。
 
  方案包括目标任务、组织领导、活动时间及内容、职能分工、工作要求等五项内容。方案明确提出了这次活动的目标任务:通过集中推出一批贯彻民法典的优秀文书、典型案例、庭审直播和“法官说法”栏目,推介一批优秀法官,用一个个生动的文书、案例和庭审诠释民法典,让优秀法官准确解读和宣传民法典精神要义,实现“审理一案、宣传一片”的普法效果;扎实推进民法典的贯彻实施,不断提高民商事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方案规定了活动内容及相关标准。
 
  优秀文书报送标准:能够准确适用民法典条文或相关司法解释解决争议问题,切实发挥好答疑解惑、明法释理、以案释法的作用;裁判结果公正、社会效果好。
 
  典型案例报送标准:具有代表性、指导性或典型性,所确立的裁判规则和裁判方法,对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适用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优秀庭审直播直播标准:要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发生在群众身边、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具体案件,同时,具有典型性及普法教育意义;庭审直播案件应确保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法官说典”制作标准:重点选取贴近群众、贴近民生、贴近时事的典型民商事案件,加以解读,通过“法官说典”,把一个个典型案件变为正确贯彻实施民法典、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治公开课。
 
  优秀法官推荐标准:侧重于推荐本院或本庭室的办案能手及法官中的先进个人,加大对优秀法官的宣传力度;具有高尚的道德修养,良好的司法作风和职业形象;审理案件过程中,没有发生被依法、依纪追究责任的情形。(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