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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法院2个集体、4名个人受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表彰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群)6月9日上午,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在济南召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精神,全面总结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效,表彰先进、总结经验,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传达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精神,通报了我省受表彰代表和嘉奖表扬情况。宣读了《关于表彰山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200个单位“山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荣誉、299名同志“山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荣誉。宣读了《关于嘉奖山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县处级公务员的决定》,150名县处级公务员获嘉奖。省领导为受表彰代表颁奖。德州法院2个先进集体、2名先进个人受表彰、2名县处级公务员获嘉奖。
 
  山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办、德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李进生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 四级高级法官;刘印江 德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一级法官。
 
  山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嘉奖表现突出县处级公务员:孙文中 乐陵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三级高级法官;牛庆华 庆云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三级高级法官。(山东省德州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