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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禹城市司法局:“四大工程” 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鲁逊)近年以来,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司法局立足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不断创新执法监督机制,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为我市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统领,实施执法流程规范工程
 
  结合我市实际细化制定了《禹城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禹城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禹城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禹城市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规定》等9个细化办法,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增加可操作性,让执法人员看得懂、会操作,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真正落实到位,形成“三项制度”教科书式推行的“禹城经验”。
 
  二、以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导向,实施监督协调增力工程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各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结合全市已在重点领域开展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创新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方法,做好行政执法事项业务指导和法治监督,协调解决执法难题与争议。
 
  二是不断完善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上网运行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作用。加大对全市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及上网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指导,同时对部分网上录入工作进展缓慢的执法部门进行重点督导。通过对行政权力事项上网运行进行监督,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是推行“红黄蓝”分级监督管理办法。市司法局在对行政执法部门实施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程度的不同分别下发“红黄蓝”三色》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进行分级监督管理。
 
  四是以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形式印发《禹城市涉企重大行政执法备案管理办法》。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明确了涉企重大行政执法备案范围,市司法局对涉企重大行政执法备案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为全市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法治护航。
 
  五是在全市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优化行政审批环节,提高服务效率,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等问题。围绕民生关注的重点、热点执法领域,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行动。对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执法程序、执法结果进行全方位检查,并适时组织执法监督“回头看”,倒逼执法规范化水平提高。通过自评、互查和专家复核方式,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严格评查标准,强化评查结果运用,确保执法决定合法适当、执法案卷规范有序。
 
  三、以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为抓手,实施能力素质提升工程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确保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报名、核发及持证人员培训、监管工作,形成准入和退出并行机制,保证行政执法队伍的严肃性。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切实提升执法人员的政治意识和业务素质。制定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方案,建立线上、线下多种培训方式,推动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正规化建设。
 
  四、以打造行政执法系列亮点为方向,实施典型示范引领工程
 
  一是紧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主题,选取执法制度完备、执法方式优化、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结果公正、社会群众满意的行政执法单位作为示范点,选树典型、持续培育,打造一批全市的行政执法质量建设标杆,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
 
  二是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协调中枢职能,为行政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典型引领。定期召开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加强协作配合,汇总行政执法过程中好的经验和优秀案例,多角度多形式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亮点工作的交流研讨,形成模板予以复制推广,为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