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华波)近日,司法部下发《关于表彰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模范人民调解员的决定》,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高泽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李华波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李华波从事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十余年,尽心尽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尽职尽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扎根基层、兢兢业业,克己奉公、勇于担当,在一个平凡的基层工作岗位做出了不平凡的工作业绩,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倾情投入调解,守护第一道防线。调解不分时间,无论是严寒、酷暑、雨雪,还是周末、节假日,只要是有矛盾纠纷,李华波都会及时的出现在矛盾纠纷现场开展调解。
提升“枫桥经验”五莲创新版,打造“党员老兵”品牌调解。李华波极为注重调解工作的创新, 2018初,依托在所工作的4名退役老兵,率先挂牌成立“党员老兵调解室”。2019年,将辖区各村“两委”干部中的党员老兵吸纳进来,“党员老兵”调解员队伍不断壮大。
不仅当好运动员,更要当好教练员。作为一名调委会主任,多年的基层调解经历,让李华波深深地感受到:“不仅仅要当好运动员,搞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而且还要当好教练员,指导村居人民调解员有能力、有热情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深化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是夯实和谐稳定的基础。”在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的同时,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加大对各村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上,取得了很好的实效。
李华波在调解工作中,发扬“忠诚、干净、担当”的精神,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立足司法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维护辖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