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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莘县司法局积极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德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推动民法典实施,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近日,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司法局下发《关于做好<民法典>集中宣传工作的通知》,组织自1月1日起,在全县集中开展《民法典》集中宣传活动。
 
  莘县司法局在莘县融媒体中心《莘县新闻》后播放《莘县司法局民法典宣传片》和“民法典宣传标语”,全县各司法所组织司法所干警、法律顾问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彩页、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等多种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民法典》,并结合当前社会中出现的热点问题,对《民法典》中关于见义勇为免责、离婚冷静期、打击套路贷等法规进行宣讲,让民法典走进群众的生产生活中,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公民,自觉运用法律武器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各司法所还利用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民法典宣传短片,引导党员、群众养成自觉学习运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的习惯,提高党员、群众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并鼓励大家做好民法典的宣传工作,让大家都能做法律的弘扬者。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也让群众认识到《民法典》对自身利益保护的重要意义,提高群众遵法、守法的意识和能力。(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