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成立)12月29日上午,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组织辖区内12月份接收在管的25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社区矫正集中教育活动。枣庄市司法局派驻人民警察苗传文、峄城区社区矫正科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活动。
会上,苗主任向社区矫正对象讲读了社区矫正对象在日常监管中的相关规定,详细讲述了社区矫正期间应遵守的法律规定和违反法律规定应接受的相应处罚,告诫矫正对象学法、守法、遵法,积极悔罪,改过自新。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社区矫正对象表示此次的集中教育活动,再一次警醒了他们,一定会珍惜改过自新的机会,严格服从社区矫正组织的管理教育,不再重新犯罪。通过这种方式的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意识和法治意识。(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