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建国 赵妙选)12月15日,山东省济南长清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党组成员、分管刑事审判工作副院长刘长义通报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刑事审判庭庭长王芳公布了长清区法院审判的扫黑除恶“三大典型案例”。媒体记者代表、部分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应邀出席本次通报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持续强化扫黑除恶攻坚工作。三年来,长清法院先后审理全省侦破首例“套路贷”案、全省首例“软暴力”案、全省首例“套路搬”案。特别是今年以来,长清法院全力推进扫黑除恶“六清”行动,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保障。将开展好案件审判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增强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的责任感、紧迫感,彰显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收官战的信心和决心。
严格防控疫情,创新审理模式。今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和案件审理压力,长清法院创新思维,不等不靠,因地制宜,精心谋划,采取分批审理方式,为工作赢得主动。
深入研判案情,打造精品案例。以办成“精品案”为目标,加大对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以及人民陪审员的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熟悉和掌握涉黑涉恶类案件的刑事法律知识,切实把好证据裁判关、案件审理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程序及实体公平、公正。
加大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主动邀请数十家媒体参与案件报道,电视台、报社等多名记者旁听庭审,形成强有力的舆论声势。同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受害人代表现场旁听庭审。特别是,审判“套路搬”案件时,新华社、央视新闻频道、央视财经频道等中央级媒体对该案予以重点报道。
拓展司法职能,参与社会治理。“套路搬”案件宣判后,高度重视案件背后关切的社会民生改善、市场秩序规范和行业长效整治,通过“三书一函”积极拓展延伸司法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山东省济南长清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