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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五市中院在青岛签署《胶东经济圈人民法院司法协作框架协议》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何文婕)为贯彻山东省委、省政府推动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和青岛市委的领导下,倡议并发起胶东五市司法协作机制,以司法协作一体化助推经济一体化。9月18日,青岛、烟台、潍坊、威海、日照五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青岛签署《胶东经济圈人民法院司法协作框架协议》。
 
  胶东五市法院围绕诉讼服务、审判执行、法律适用统一、重大案事件会商联处、数据信息共享、司法研究、人才交流培养等开展协作,重点解决一体化发展过程中跨区域法律纠纷、异地审执工作面临的困难及传统司法工作模式与人民群众司法新要求新期待不适应等问题。
 
  据悉,五市法院建立跨域诉讼服务、审判协作、执行联动等协作机制。针对原告众多或不特定的涉胶东经济圈互联网金融、大宗商品交易、建设工程等纠纷,实行集中管辖,避免浪费司法资源和增加当事人诉累。加强委托送达、调查取证、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等审判辅助性事务的线上协作,打造集约化、一体化、智能化的审判辅助性事务跨域协作平台。完善青岛知识产权法庭跨域巡回审判机制,推进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平台实质化运行,推动胶东经济圈知识产权一体保护,服务保障创新发展。依托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管理平台,通过线上委托解决总对总查控系统尚不支持的房产、车辆、股权等的网络查控问题,实现协作区域内委托执行零障碍、财产查控高效率。建立常态化异地执行协助机制,在协作区域内进行异地强制腾迁、车辆扣押、标的物交付等执行活动时,执行现场所在地法院积极配合、提供保障。建立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曝光台,跨区域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推进协作区域内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大跨域重大案件协调会商力度,为促进区域市场环境更加公平有序、开放环境更加互利共赢、政务环境更加宽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