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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经开区法院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刘禹锡)9月21日,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制副校长”王爱云走进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小学开展“民法典与生活同行”主题宣讲活动,引导学生提高法治意识、安全意识,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该校部分师生共计230人参加了此次宣讲活动。
 
  课堂上,“法制副校长”以民法典内容为基础,从青少年法律案例和社会热点事件切入,为同学们讲解了民法典制定与颁布的过程及意义,科普与同学们切身相关的法律知识,以现实生活的案例引入讲解,讲授了公民在不同年龄阶段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结合学校与学生家庭生活紧密相关的典型案例,阐述了《民法典》总则、人格权、侵权责任等重要内容。
 
  在近一个小时的讲解中,“法制副校长”用幽默诙谐又紧贴校园生活的语言,全方位多角度的讲解牢牢吸引了在场的师生。用一个个鲜活的案例、生动的故事诠释法治,用一块块形象的图文、活泼的互动逐步树立了“小公民”的法治安全观。一个个法律概念悄无声息的映入孩子们的脑中。
 
  宣讲结束后,在场的师生纷纷表示,通过聆听主题讲座、阅读普法宣传单、现场互动等,真正体会到了遵法、守法、用法的意义,增强了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为维护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和教学秩序添砖助力。(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