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梁磊 张士伟)日前,山东省泗水县人民法院就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及时采取执行保全措施,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我县重点建设工程的顺利施工。
王某与省外甲公司于2018年建立合作关系,双方约定:甲公司在泗水县域内承揽的各类建设工程,由王某实际施工,甲公司收取管理费。双方一开始合作顺利,2020年下半年,甲公司突然扣留应支付给王某的巨额到位工程款,保证金也被外地法院扣划,出现明显重大债务危机。为避免遭受重大损失、影响县重点工程进程,王某果断提起诉讼并申请诉讼保全和执行保全。泗水县法院实行特事特办,星期天加班立案并安排执行干警出发,第二天便对甲公司的账户依法采取冻结措施。甲公司知情后,立即与王某联系并达成和解协议,及时给付王某拖欠工程款400余万元,案件顺利结案,建设工程如期继续施工,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山东省泗水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