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瀚阳)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司法局为社区矫正对象搭起“连心桥”重走人生路。
初步了解表层原因
张某是一名特殊的社区矫正对象,他因故意伤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刚到司法所报到时,给人的感觉是个不入流的小混混,让人打心底对他并没有什么好感。但随着了解的深入,得知张某的童年并不幸福:父亲长期酗酒,有家庭暴力,后意外死亡;母亲因遭受家庭暴力,长期在外打工以图躲避,偶有回家;大姐因恋情遭到父亲反对而与恋人私奔;二姐在父亲去世后远嫁外地。张某自幼生活在这种原生家庭中,经济条件拮据、家庭成员关系紧张,导致张某长期存在自卑、自闭情绪,这也是他入矫时情感高度封闭,不愿倾诉的原因之一。
放下戒备,自我剖析
张某在入矫后,一直处于自我封闭的状态,但并无极端思想,能够按时报到、参加集体学习与劳动。在经过几个月的相处后与司法所工作人员逐渐熟识,也慢慢放下了戒备情绪和对抗心理。突破点是张某有一次到司法所进行法律咨询,在咨询的过程中,工作人员通过唠家常的方式慢慢与张某建立了相互信任,并在随后的多次谈话中帮助其打开心结。张某在引导下反思、总结了他成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境:1、先天家庭教育缺失;2、家庭成员之间不融洽,父亲长期、频繁对母亲施加家庭暴力影响张某心理健康;3、接受教育程度低,文化水平低,成长过程中缺乏正确引导;4、过早踏入社会,导致不良交友并最终误入歧途。
深层探究,解开心结
值得注意的是,张某后来提到,他犯罪前一直缺乏来自家庭的情感关怀、渴望与他人有正常的情感交流,故而在踏入社会后,对“兄弟”、“义气”等字眼十分看重。这也导致自己在对待情感时矫枉过正、做了很多荒唐事。比如:为了增进“兄弟感情”,当时还没有收入的他就经常宴请“兄弟们”,一边打电话张罗饭局,一边骑车回家向家人伸手要钱。这种错误的思想,最终导致张某为“兄弟”出头,替“兄弟”教训他人,并替“兄弟”承担全部责任。案发后,所谓的“兄弟们”全都有意无意的与他保持距离,致使张某感觉遭到背叛,这就是张某刚入矫时为何不愿打开心扉另一个原因。
打开心扉,接纳自我
目前,张某已经结婚,恋爱时他曾向妻子坦白自己的特殊身份和犯罪经历,妻子接受了他的过往。加上工作人员多次谈话、辅导,最终帮助张某走出了“泥潭”。
张某曾作为思想状况变化明显的矫正对象,在集体学习时曾由工作人员分享他的经历。虽然家庭原因有巨大影响,但他对自己的作所作为亦是十分后悔,所幸亡羊补牢,犹未晚矣。在社区矫正工作实践中,工作人员的聆听与沟通是帮助张某们打开心扉重新接纳自我的有效方式。(通过多次谈话整理,文中出现的姓名为化名、刑期有改动)(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