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8月31日,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人民法院通过现场和视频相结合方式对被告人徐青海、冯海军、宋海彬、周峰、徐玉军、李本炎、文孟孟、张晓阳、张洪超、程显鹤、王军磊、吕支强、赵大鹏、王薇薇等14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窝藏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并由三名审判员和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阳信县人民检察院指派3名检察官、3名检察官助理出庭支持公诉,13名被告人在阳信县看守所和沾化县看守所通过视频方式参加庭审,1名被告人、2名诉讼代理人、16名辩护人在现场参加了庭审。
为了该案的顺利进行,8月3日至8月20日,阳信县人民法院召开了徐青海等14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等一案庭前会议,公诉人、诉讼代理人、14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参加了本案庭前会议。庭前会议上,承办法官就本案程序性问题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通过组织展示证据明确了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为本次公开开庭审理奠定了基础。
本次庭审适逢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阳信法院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科学安全、稳妥有序推进审判工作,做到“防疫与审判”工作统筹兼顾,实现“两手抓、两不误”。
庭审期间,阳信县县委政法委书记孙卫东,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卫国,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张荣亮,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强及被告人亲属在法院提供的专门场所内,通过庭审直播的方式旁听了该案庭审。
本次庭审将持续一周左右。(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