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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阳谷县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补贴实行差异化发放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高闽)为落实山东省聊城市司法行政系统作风整顿暨重点工作推进会精神,促进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的进一步提升,根据《司法部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司发通〔2019〕27号第九条),“逐步推行补贴与服务质量挂钩的差别补贴。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各项补贴标准为基准,根据服务质量上下浮动一定比例,确定不同级别补贴标准,促进提高服务质量。”的精神,结合阳谷县实际,制定了《阳谷县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评查及办案补贴实施办法》,形成完善的法律援助案件评查和补贴发放制度机制。大大提高了法律援助承办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了法律援助案件办案的质量。今年以来,受援人的满意率达到了99%以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出台有关文件,实现工作有据可循。
 
  一是县司法局和县财局协调,联合出台了《阳谷县财政局 阳谷县司法局关于阳谷县县级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经费管理办法》,确定了案件补贴发放的标准和幅度,为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补贴实行差异化补贴发放确保了财政支持。二是县司法局和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单位进行了多次沟通,在充分征求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意见的基础上,县司法局出台了《阳谷县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评查及办案补贴实施办法》,该文件把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依据和流程做了明确的规定,确保了工作的每个环节都有据可循。
 
  二、成立相应组织,实现工作有效推进
 
  为切实做好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评查工作,县司法局成立了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评查领导小组和评查小组。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评查领导小组由县司法局分管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任组长,阳谷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科科长及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为成员组成。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评查小组实行动态管理,每次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评查,利用“双随机”抽查办法在县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中抽取四名同志作为评查员,在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的监督下选出组长,组成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评查小组。案件质量评查小组从案卷装订、手续、事实认定、调查取证、程序应用、法律适用、到承办结果特别是受援人的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查核定,逐个案件填写评查评分表。今年以来已组织评查两次,评查案件181件,发放法律援助案件补贴15.33万元。
 
  三、建立评查机制,实现工作有序规范
 
  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评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每季度法律援助中心把收到的法律援助案卷作为评查范围(交卷时间超期的除外)。援助中心按照案件类别、承办机构以及本律师所(法律服务所)不查本律师所(法律服务所)原则,对案件案卷进行分组,确定出评查人员具体评查的案件案卷,评查结束后,法律援助中人员对评分情况进行汇总确定出优秀、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发放补贴时按优秀高档,优良中档、合格低档发给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不合格的不予发放补贴。自实施案件评查以来,优秀的占比31%,优良的占比35%,合格的占比34%,不合格的占比0%。
 
  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补贴与评查结果挂钩,避免了补贴发放的随意性,促进了案件质量提升,加速了规范化、标准化的进程。(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法律援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