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8月18日,山东省济南法院依法对14起134人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
其中,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刘惠明等9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上诉人曹江浩等2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上诉人张进等1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分别作出二审宣判。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刘兴强等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作出一审宣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全铁柱等11人恶势力犯罪案进行一审宣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段永刚等12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作出一审宣判;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刘少荣等19人恶势力犯罪案作出一审宣判;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帅等8人恶势力犯罪案作出一审宣判;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彦兵等5人恶势力犯罪案作出一审宣判;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亓长存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告人谭永田等3人恶势力犯罪案作出一审宣判;济南市钢城区法院对王民华等1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刘文戈等3人恶势力犯罪案作出一审宣判;
济南高新区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陈雷等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作出一审宣判。
据了解,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济南两级法院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集中力量,全力出击,组织、参加集中宣判18次,审结一、二审涉黑涉恶案件107件,其中涉黑案件13件,依法对庞允盟、李鲲鹏、刘惠明等528名被告人判处刑罚,罚金刑累计达9000万余元,李鲲鹏等28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庞允盟等2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经济南中院二审维持原判,有力打击、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彻底铲除了该黑社会组织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彰显济南两级法院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和决心。
特别是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济南两级法院努力克服疫情给涉黑恶案件开庭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增强打好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视频开庭力度,依法惩治黑恶犯罪,审结一、二审涉黑涉恶案件25件,对188名被告人判处刑罚,巩固扫黑除恶战果,对促进济南市经济、社会秩序稳定、净化基层政权组织、保护人民安居乐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起到坚强的保障作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