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杜兆寅)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金融纠纷解决需求,进一步拓展、丰富金融纠纷处置渠道和路径,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区金融管理中心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金融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要求,按照依法公正、调解自愿、高效便民的原则,在区农商银行设立了区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委会共有专职人民调解员3人,兼职调解员2人。自成立以来,先后调解金融纠纷案案件7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搭建全方位立体式金融消费纠纷诉调、诉裁、调诉、调裁对接工作机制,主要调解平等民商事主体之间因金融业务产生的合同和侵权责任纠纷。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立绿色通道,应双方当事人要求,凡达成的调解书,均可送区法院进行司法确认,金融部门也可以此作为核销账目的凭证。
该调委会的设立有效缓解了金融矛盾纠纷只能通过诉讼方式加以解决的压力,为金融机构和消费者提供全方位立体式专业、高效的金融纠纷解决途径,切实做到了矛盾纠纷不激化不上交。(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