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薛永超)近日,山东省招远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千里追踪、利剑出击,在青海省格尔木市成功扣押两辆涉案车辆,保证了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顺利推进。申请执行人将一面印有“神速执行匡正义、雪域高原展风采”的锦旗送到招远法院,感谢执行法官的尽职尽责、不惧艰难、高效执行。
2017年12月29日,李某某分别与姜某某、杨某某合伙各购买了招远市某运输公司的豪沃牌牵引车一辆。两次交易均由李某某出面签订合同、支付首款并接收车辆。2018年10月,尾款分期缴纳中断;2019年7月3日,招远市某运输公司起诉至招远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李某某等人依法偿付购车款。判决生效后,被告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2020年5月9日,原告向法院申请执行。
招远法院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查询到两辆牵引车分别在被执行人杨某某、被执行人姜某某手中,被用于长途运输,行踪毫无规律,无法确定其具体位置。经执行法官与申请执行人多方努力,发现车辆都在青海省格尔木市。执行法官韩忠强、孙福建第一时间奔赴格尔木市。
到达青海省后,因高原反应明显,执行法官出现呼吸困难、头痛等一系列症状。为加紧办案进程,他们靠吃止痛药缓解身体不适。到达格尔木市后,来不及休整,执行法官就开始多方打探被执行人住所及车辆线索。
几经周折,执行法官查询到被执行人杨某某将其中一辆牵引车停放在格尔木市一运输公司的车场。执行法官立即赶往车场,车场大门却被几个人用皮卡车堵住,并要求支付一年的看车费。执行法官出示了公务证,经过长达半个小时的释法,皮卡车被挪开,执行法官顺利扣押第一辆牵引车。
将第一辆牵引车停放好后,执行法官又开始查找被执行人姜某某及车辆。多方打听下,执行法官找到了被执行人姜某某的住所,并在一个大院内找到了第二辆牵引车。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称无力偿还欠款,开始以各种理由搪塞,拒绝履行义务。执行法官与其沟通、释明法理,被执行人了解到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后,主动交出了车辆钥匙。
随后,执行法官将两辆牵引车汇合,经过长途跋涉,成功扣押回招远法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山东省招远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