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按照上级要求,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针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项规定”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察活动,积极查摆过问、干预案件情况,敦促干警与律师等敏感人员保持应有的距离。
该院讲贯彻落实“三项规定”与正在推进的司法改革、近期开展的审执效率专项督察活动有机结合,更新《干预、过问案件记录表》,在办案过程中对出现违规过问情况的案件进行全面、如实记录,并将登记表附卷,每季度通过信访举报网站汇总至上级法院,切实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同时通过召开廉政教育大会,结合相关案例,为法院干警绷紧廉洁从政之弦。
近年来,章丘法院不断创新举措,将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和个人执法档案,作为干部遵纪守规情况的考核和评价的重要依据。派驻该院纪检监察组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对过问案件、插手办案等违反“规定”的情形进行不定期督察,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确保司法公正公平。(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