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赵中华)今年以来,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司法局主动担当、奋发作为,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近日,山东省司法厅印发了《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清单》发布后,福山区司法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将《清单》转发至各执法部门,要求各执法部门严格按照执行,最大限度的包容审慎执法,助力全区经济快速发展。
经梳理,《清单》共涉及15个执法领域的116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24个执法领域的151项轻微违法行为,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3个执法领域的19项违法行为,符合法定适用条件的,依法减轻行政处罚。《清单》的出台让不予处罚和减轻处罚有据可循,为各执法部门行使不予处罚权提供了明确依据,为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容错机制,将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助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下一步,区司法局将就《清单》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导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落实《清单》内容,真正将《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落到实处,从而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