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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诸城市司法局:行业“搭台” 专业“唱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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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搭台” 专业“唱戏”
  山东诸城市积极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
 
  山东法制传媒网:(李明友)山东省诸城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设立谁保障”的工作原则,进一步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为维护相关行业领域正常工作秩序,促进行业领域健康发展提供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设立调解组织,搭起“台子”。“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诸城市司法局结合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按照整体推进,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务实求效的工作思路,指导医疗卫生、住房建设、劳动关系、教育、消费维权、道路交通、婚姻家庭、商事、知识产权等行业领域设立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涉校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分别在诸城市人民法院、公安快处快赔中心、人财保险公司诸城分公司3个部门单位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目前,诸城市共有9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49名调解员均为大专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的5名,都具有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和群众工作基础。
 
  健全调解制度,定好“调子”。“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必须遵守《人民调解法》的各项规定,坚持人民调解的基本属性,发挥人民调解的特点和优势。诸城市司法局按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标准要求,对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名称、标牌、标识进行了规范,统一调解档案制作格式。指导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受理、调解、协议履行、回访等工作规范,使调解工作的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信息反馈、告知引导等工作制度,为行业主管部门及时掌握矛盾纠纷的规律和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提供依据,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对不符合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方式化解的矛盾纠纷,告知当事人应选择解决问题的方式和渠道,不断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行业主管部门还针对行业领域的特点,制定了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流程、岗位责任制和学习培训、重大疑难矛盾纠纷集体分析讨论、考评奖惩、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规章制度。
 
  实现有效运行,唱起“曲子”。“虽有学而行为本”。诸城市司法局主动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对调解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单位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帮助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员提高调解水平,为每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订阅了《人民调解》杂志。为提高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员的专业素质,行业主管部门每年组织调解员进行专业培训,运用专业知识,借助专业力量,提高调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诸城市人社局将劳动争议纠纷调解与劳动争议仲裁有机结合,设立了律师调解工作室,值班律师全程参与调解,形成了律师提前调解、仲裁委及时确认的有效联动。2019年10月23日,诸城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因销售不合格电器致人死亡纠纷案,由生产厂家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40万元。诸城市公安局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在交警大队,为双方当事人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提供了便利条件。近年来,诸城市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621起。(山东省诸城市司法局)